星期天下午,邊喝著松青超市少到可憐的選擇(其實白酒只有二選一)的德國甜白酒,邊看著基努李維與珊卓布拉克主演的B級動作黑馬電影【捍衛戰警】(Speed),讓我不得不讚嘆:Thank God! At least YOU made Keanu Reeves to save my boring & miserable life!
還記得大學一年級還是二年級,【捍衛戰警】在全球造成大轟動,基努李維,一個擁有四分之一華人血統的好萊塢新生代明星,就這麼直達天聽,從此成為世界級的超級偶像明星。原本就是外貌協會的我,加上青春熱血,毫不猶豫地迷上了基努李維,甚至不惜跟愛慕的英文老師Kai爭執起李維的演技(毫無疑慮地以英文替偶像據理力爭!「愛」果然是個奇蹟!)。
還記得清清楚楚,彷彿是昨天才剛發生的事情,Kai以不屑的口吻說:「But he CAN’T act!」聽到Kai強調「CAN’T」,一股莫名的氣就這麼從腳底竄到頭頂,腦袋完全沒有運轉的空間,只聽見自己大聲地回了一句:「What? But I can’t agree with you at all!」就像遇到危機只懂得以speed up來解決問題的傑克,我也彷彿從中獲得無比的勇氣,槓上我愛慕的英文老師,說出就連自己也無法阻擋的對偶像的內心愛慕。
如今,相隔十多年,再次偶然看到這部讓我迷上基努的動作片,曾經以為已經捨棄偶像、至少是個像樣的電影人的我,居然無法控制自己由內而發的崇拜情緒,彷彿是被埋在身體某處的炸彈,一瞬間完全不聽使喚地爆發!我終於知道,不論是偶像崇拜也好,外貌協會也罷,我,就是喜歡基努李維,這是迄今依然不變的真實情緒。
偶像派與實力派,向來是影藝圈藝人最常被劃分的兩大區塊,不論是專業影評或是一般大眾,大都受限於此類劃分界線,沒有人會說自己喜歡某個明星單純是因為他(或她)很孝順或是很時尚或甚至是個大善人,大部分的影迷都是因為演技或是外表而崇拜某位明星,不論是哪一個國家的影迷皆然!老實一點就像我,我不諱言我愛新超人以及金城武,因為他們夠帥;我愛艾爾帕西諾或是梁朝偉,因為他們都太會演戲!
一整瓶的最後一杯白酒。低啜一口,灼熱中帶點德式漫不在乎卻讓人不得不注意的甜味,我開始想:是自己太不長進還是偶像們真的帥到不像樣?才會讓我十多年之後依然不改初衷如此死心蹋地?
停筆,再啜一口。答案昭然若揭。
偶像依然是偶像,我依然是我,偶像與我,本不可分,如今要勉強說誰是誰非,答案豈是在朝朝暮暮!或許,再過個五年,到了孔夫子所言的不惑之年,中年之姿的我可能傾向某一方?!又或許,幾年之後老僧入定再也不受俗塵牽絆的我,哪天對著小小的電腦螢幕直視己心,竟然找到尋尋覓覓的千古答案也說不定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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